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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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总体情况

    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民政局栏目、“鄂前旗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活动、宣传栏、海报条幅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流程,禁止未经审批的信息对外公开。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等。2022年,发布财政预决算公开2期。

(二)用好平台载体,畅通政民互动。

1.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拓展监管成效。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全旗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部门间案件移送机制和旗县间互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飞行检查、社会监督员、举报奖励等多项制度,构建起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开展“两定”机构监管。在《服务协议》管理的基础上,采取重点领域专项稽核、联合市局全面稽核及会同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查处等方式,实现辖区内“两定”机构监管全覆盖。三是提升监管氛围。强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新闻发布、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救助流程,实施阳光救助。通过鄂前旗之窗信息公开目录、“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基本医疗缴费、报销等政策和工作动态。

2022年,通过对各嘎查村居民开展入户宣传和引导,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重点针对少数民族、低保特困、一二级残疾人员和脱贫享受政策的国贫户进行政策讲解,说明缴费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享受渠道及时限等措施,逐步打消特殊群体缴费顾虑。截至目前,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含生育保险)人数为17200人,基金收入763万元,基金支出823万元,基金结余25787万元。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7271人,基金收入199万元,基金支出374万元,基金结余6390万元。

持续贯彻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原则,聚焦重点群体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措施有力,全力推动我旗医保待遇可持续提升。目前,大病救助457人次,救助基金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理赔87人次,理赔157万元;城乡居民无责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41人次,理赔1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理赔129人次,理赔98.5万元。经多重报销补偿,我旗困难群体、普通居民和在职职工医保待遇均达到78%以上,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3.向卫生院发放并张贴医保宣传手册和业务经办流程海报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方便群众办理救助业务。利用集市、大型活动等人群集中时机,发放《医保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并进行现场政策解答,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专题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我局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保密等各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务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建设不够规范。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公开数量较少。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单位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人员更换频繁,没有固定负责人员,工作缺乏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费情况。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的情况。二是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做到责任明确、运转协调、配合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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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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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总体情况

    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民政局栏目、“鄂前旗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活动、宣传栏、海报条幅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流程,禁止未经审批的信息对外公开。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等。2022年,发布财政预决算公开2期。

(二)用好平台载体,畅通政民互动。

1.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拓展监管成效。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全旗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部门间案件移送机制和旗县间互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飞行检查、社会监督员、举报奖励等多项制度,构建起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二是开展“两定”机构监管。在《服务协议》管理的基础上,采取重点领域专项稽核、联合市局全面稽核及会同公安、卫健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查处等方式,实现辖区内“两定”机构监管全覆盖。三是提升监管氛围。强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新闻发布、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救助流程,实施阳光救助。通过鄂前旗之窗信息公开目录、“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基本医疗缴费、报销等政策和工作动态。

2022年,通过对各嘎查村居民开展入户宣传和引导,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医疗保险。重点针对少数民族、低保特困、一二级残疾人员和脱贫享受政策的国贫户进行政策讲解,说明缴费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享受渠道及时限等措施,逐步打消特殊群体缴费顾虑。截至目前,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含生育保险)人数为17200人,基金收入763万元,基金支出823万元,基金结余25787万元。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7271人,基金收入199万元,基金支出374万元,基金结余6390万元。

持续贯彻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紧扣“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原则,聚焦重点群体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措施有力,全力推动我旗医保待遇可持续提升。目前,大病救助457人次,救助基金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理赔87人次,理赔157万元;城乡居民无责意外伤害保险理赔141人次,理赔1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理赔129人次,理赔98.5万元。经多重报销补偿,我旗困难群体、普通居民和在职职工医保待遇均达到78%以上,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感。

3.向卫生院发放并张贴医保宣传手册和业务经办流程海报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方便群众办理救助业务。利用集市、大型活动等人群集中时机,发放《医保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宣传手册,并进行现场政策解答,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三)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专题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我局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保密等各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务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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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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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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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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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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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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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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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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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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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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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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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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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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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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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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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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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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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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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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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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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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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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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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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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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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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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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建设不够规范。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公开数量较少。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单位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人员更换频繁,没有固定负责人员,工作缺乏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费情况。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的情况。二是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做到责任明确、运转协调、配合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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