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7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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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2023年度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旗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情况,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202312月,我委通过微信、门户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条,市场监测价格28件。

2023年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价格监管等工作进行更新。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信息,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定期更新,业务动态、价格监管等动态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使政务信息公开精准化、便利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鄂前网公函〔202143号)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我委结合实际案例,从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2023年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根据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责任股室,安排专人及时与联系人进行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详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要求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透明、及时、完整,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工作,对我委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政务新媒体阳光发改,设有动态发布和笃学力行两栏信息,适用于手机、平板等移动端,可分享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拓宽了信息传播范围。依托公示栏、LED屏等,不断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机制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政府信息审核。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三是工作考核。实行全委政府信息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积极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对群众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主动性欠缺,机械地完成规定动作,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让发改信息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多种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发改工作,提高公众对发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及上级最新要求,及时召开培训会,提升人员素质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对上传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上传信息及时、准确。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严禁出现失泄密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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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2023年度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旗发改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情况,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202312月,我委通过微信、门户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条,市场监测价格28件。

2023年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价格监管等工作进行更新。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信息,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定期更新,业务动态、价格监管等动态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使政务信息公开精准化、便利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鄂前网公函〔202143号)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我委结合实际案例,从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2023年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根据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责任股室,安排专人及时与联系人进行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详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要求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透明、及时、完整,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工作,对我委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政务新媒体阳光发改,设有动态发布和笃学力行两栏信息,适用于手机、平板等移动端,可分享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拓宽了信息传播范围。依托公示栏、LED屏等,不断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机制建设。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政府信息审核。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三是工作考核。实行全委政府信息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积极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对群众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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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主动性欠缺,机械地完成规定动作,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让发改信息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多种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发改工作,提高公众对发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及上级最新要求,及时召开培训会,提升人员素质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对上传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上传信息及时、准确。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严禁出现失泄密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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