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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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我局现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止。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依托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公开各类文件信息80余条。其中,聚焦稳岗就业重点领域,精准推送相关工作信息28条,同时持续强化专栏运维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各环节实施全流程规范管理。通过将保密审查责任逐级分解至相关股室、关键环节与具体责任人,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坚决防止未经审核或涉密敏感信息违规发布,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按上级统一要求,我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机制,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人员业务素养。加强平台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与旗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确保业务操作精准熟练。三是抓实工作成效。紧扣社会关注焦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杜绝严重表述失误,确保政务服务高效便民。

(五)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组织、统筹协调与督查落实,严格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持续强化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常态化监测与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落地。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或引发社会稳定风险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足,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对民生关切、企业办事等高频需求领域的信息梳理和公开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互动回应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群众意见收集、反馈和跟进闭环,对公众提出的信息咨询、疑问解答不够及时主动,双向沟通渠道不够畅通。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民生关切和企业办事高频领域,开展需求调研梳理公开清单,重点公开就业创业、社保经办、人才服务等领域关键信息,同步优化信息分类导航,提升内容与需求的契合度;二是健全互动回应闭环机制,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建意见收集平台,明确咨询回应时限和责任主体,同时定期公开回应热点问题汇总,畅通双向沟通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2025年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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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我局现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止。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依托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公开各类文件信息80余条。其中,聚焦稳岗就业重点领域,精准推送相关工作信息28条,同时持续强化专栏运维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责任,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信息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各环节实施全流程规范管理。通过将保密审查责任逐级分解至相关股室、关键环节与具体责任人,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坚决防止未经审核或涉密敏感信息违规发布,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按上级统一要求,我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机制,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人员业务素养。加强平台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与旗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确保业务操作精准熟练。三是抓实工作成效。紧扣社会关注焦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杜绝严重表述失误,确保政务服务高效便民。

(五)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组织、统筹协调与督查落实,严格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持续强化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常态化监测与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落地。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或引发社会稳定风险而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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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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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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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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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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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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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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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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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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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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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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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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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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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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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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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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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足,部分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对民生关切、企业办事等高频需求领域的信息梳理和公开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互动回应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群众意见收集、反馈和跟进闭环,对公众提出的信息咨询、疑问解答不够及时主动,双向沟通渠道不够畅通。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民生关切和企业办事高频领域,开展需求调研梳理公开清单,重点公开就业创业、社保经办、人才服务等领域关键信息,同步优化信息分类导航,提升内容与需求的契合度;二是健全互动回应闭环机制,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建意见收集平台,明确咨询回应时限和责任主体,同时定期公开回应热点问题汇总,畅通双向沟通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2025年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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