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1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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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中心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代建项目管理核心职能,以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对代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代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机构职能、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展、竣工验收等关键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4条,发布原创信息68条,转发信息207条,另外项目招投标公告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其他政务信息8条,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安排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登记和跟踪督办,截止目前,我中心未收到公众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存量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档,形成规范的信息台账;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核查、更新公开目录及内容,及时移除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在各平台完善信息检索、分类导航功能,方便公众快速、精准查找信息;线上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推送频次、内容及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率;线下搭建公开阵地,设置政务公开查阅区,配备专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全力构建“线上+线下”的公开平台矩阵,广泛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我中心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时限的及时性、公开流程的规范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公开平台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目前,我中心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投诉举报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虽然搭建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但各平台功能定位不够清晰,信息推送不同步、内容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二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筛选、审核、解读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影响了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协同联动。整合各公开平台资源,明确政府门户网站的核心主导作用,同步优化微信公众号功能,积极宣传重点项目进展、政策解读等内容,提高信息传播影响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升政策理解能力、信息审核能力。同时协调各股室积极配合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截止目前,我中心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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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中心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代建项目管理核心职能,以提升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对代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代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机构职能、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展、竣工验收等关键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4条,发布原创信息68条,转发信息207条,另外项目招投标公告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其他政务信息8条,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安排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登记和跟踪督办,截止目前,我中心未收到公众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存量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档,形成规范的信息台账;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核查、更新公开目录及内容,及时移除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在各平台完善信息检索、分类导航功能,方便公众快速、精准查找信息;线上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推送频次、内容及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率;线下搭建公开阵地,设置政务公开查阅区,配备专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全力构建“线上+线下”的公开平台矩阵,广泛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截止目前,我中心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时限的及时性、公开流程的规范性,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公开平台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目前,我中心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投诉举报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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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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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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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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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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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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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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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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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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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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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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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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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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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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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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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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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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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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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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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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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虽然搭建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但各平台功能定位不够清晰,信息推送不同步、内容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二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筛选、审核、解读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影响了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协同联动。整合各公开平台资源,明确政府门户网站的核心主导作用,同步优化微信公众号功能,积极宣传重点项目进展、政策解读等内容,提高信息传播影响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提升政策理解能力、信息审核能力。同时协调各股室积极配合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截止目前,我中心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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