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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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2025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抓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本年度,我委着力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强化公开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与准确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法定内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诚信建设、民生价费等各类热点话题,在新媒体平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20条,市场监测价格5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强化各股室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结合申请内容予以登记、办理并规范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要求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经三重把关后,杜绝不予公开或涉密信息上网,保障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我委持续强化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一方面,将三审制度贯穿于平台信息发布全过程,加强日常内容监测与审核把关;另一方面,优化平台功能与栏目,聚焦民生关切,及时、精准发布惠民政策、通知公告及办事指南,并做好配套解读,充分发挥新媒体互动优势,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民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我委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特别是三审环节各责任人的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与社会监督。2025年度,通过严格执行包括三审在内的各项制度,全委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9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需改进之处,例如:政策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供给方式可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改进:一是优化信息呈现方式,在转发重要政策信息时,尝试采用更清晰、更直观的编排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获取便利度。二是拓宽公开服务渠道,在用好现有平台基础上,探索更便捷的信息公开与互动方式,便利公众获取与利用。三是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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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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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9 10:4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2025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抓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本年度,我委着力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强化公开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与准确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法定内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诚信建设、民生价费等各类热点话题,在新媒体平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20条,市场监测价格5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强化各股室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结合申请内容予以登记、办理并规范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要求各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经三重把关后,杜绝不予公开或涉密信息上网,保障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我委持续强化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一方面,将三审制度贯穿于平台信息发布全过程,加强日常内容监测与审核把关;另一方面,优化平台功能与栏目,聚焦民生关切,及时、精准发布惠民政策、通知公告及办事指南,并做好配套解读,充分发挥新媒体互动优势,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民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我委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特别是三审环节各责任人的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与社会监督。2025年度,通过严格执行包括三审在内的各项制度,全委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生违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9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需改进之处,例如:政策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供给方式可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改进:一是优化信息呈现方式,在转发重要政策信息时,尝试采用更清晰、更直观的编排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获取便利度。二是拓宽公开服务渠道,在用好现有平台基础上,探索更便捷的信息公开与互动方式,便利公众获取与利用。三是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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