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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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住建工作职责职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119条,其中政府网站报送信息67,采集38,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0件,在线访谈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形成的政府信息,均已按规定纳入档案管理并完成了电子化存档,确保信息可查、可用、可追溯。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相关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或作出答复。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严谨、程序合规。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推动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有机衔接。在保密工作方面,坚持“保密审查前置、发布流程规范”原则,对信息采集、审核、流转、发布等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细化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将责任压实到具体股室、关键岗位和经办人员,构建起权责清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责任体系,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信息违规发布或泄露风险,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整体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持续强化公开平台功能建设,系统打造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以“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为重要补充的线上线下协同公开机制。借助新媒体技术手段,不断丰富政策宣传与信息发布形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业务进展和便民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准确传达,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覆盖广度、传播效率和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通过健全领导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聚焦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与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优化信息管理流程,建立“起草-审核-发布-复核”闭环机制,落实定期更新与动态维护,严把内容质量。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平台互动功能和智能化服务水平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此,我局将在下一年度重点推进以下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关切和营商环境优化,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数据共享与智慧服务融合,切实增强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涉及到信息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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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住建工作职责职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119条,其中政府网站报送信息67,采集38,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0件,在线访谈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形成的政府信息,均已按规定纳入档案管理并完成了电子化存档,确保信息可查、可用、可追溯。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相关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或作出答复。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严谨、程序合规。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推动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有机衔接。在保密工作方面,坚持“保密审查前置、发布流程规范”原则,对信息采集、审核、流转、发布等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细化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将责任压实到具体股室、关键岗位和经办人员,构建起权责清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责任体系,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信息违规发布或泄露风险,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整体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持续强化公开平台功能建设,系统打造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以“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为重要补充的线上线下协同公开机制。借助新媒体技术手段,不断丰富政策宣传与信息发布形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业务进展和便民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准确传达,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覆盖广度、传播效率和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通过健全领导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聚焦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与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优化信息管理流程,建立“起草-审核-发布-复核”闭环机制,落实定期更新与动态维护,严把内容质量。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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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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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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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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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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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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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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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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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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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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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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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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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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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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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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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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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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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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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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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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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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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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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平台互动功能和智能化服务水平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对此,我局将在下一年度重点推进以下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关切和营商环境优化,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三是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数据共享与智慧服务融合,切实增强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未涉及到信息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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