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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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南路陶伦市场北,邮编:016200,电话:0477-762435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不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按要求发布、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保障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管等栏目。截至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机关简介1条、政策文件2条、基层政务公开目录1条、重点领域信息25条、在线访谈1条、工作动态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复有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在信息发布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步加强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不发生信息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官方微信的管理维护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市、旗重点工作部署,及时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栏目的信息公开,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平台构建。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自我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保密法相关内容,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到位。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发布内容等方面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培训,充分调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主动谋划。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最关心的、最想知道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与工作宣传“同频共振”,形成全方位、高频度、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声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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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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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2 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陶伦南路陶伦市场北,邮编:016200,电话:0477-762435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不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按要求发布、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保障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管等栏目。截至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3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机关简介1条、政策文件2条、基层政务公开目录1条、重点领域信息25条、在线访谈1条、工作动态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复有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在信息发布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步加强保密审查,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不发生信息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官方微信的管理维护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市、旗重点工作部署,及时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栏目的信息公开,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平台构建。

      (五)监督保障方面。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自我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保密法相关内容,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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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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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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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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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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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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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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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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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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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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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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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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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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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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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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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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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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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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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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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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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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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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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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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到位。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发布内容等方面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培训,充分调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主动谋划。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最关心的、最想知道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与工作宣传“同频共振”,形成全方位、高频度、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声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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