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自然资字〔2026〕69号)《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鄂府发〔2025〕19号)等要求,现对鄂托克前旗7家煤矿企业《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长城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2.麻黄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3.长城三号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4.长城五号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5.长城六号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6.新上海一号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7.榆树井煤矿2026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